比如,开发人员和测试人员发生责任问题时,可以先往开发和测试双方的协作流程上去转移,如果流程存在漏洞,有可能转移成功,后得出是开发测试流程不清晰,导致后来纰漏的发生,为了防止未来出现更大的问题,还要适当的建议组织改进流程,防范于未然,这样说不定还能把过错变为功劳。
但这种模式的转移也是需要“大智慧”,也不是谁都可以转移成功的。需要责任各方对组织的制度、流程及规则了如指掌,并能分析出漏洞方能成功转移。
如果组织制度健全,则此方法很难生效,责任参与方则只能寻求下面的第三模式。但一般来说,在完善的组织都有制度覆盖不到的地方,因为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需要成本的(参考敏捷开发的小跑精神一文,涉及了一些制度问题),所以总能给一些投机取巧之辈留下一些空挡。
3.第三模式,当责任发生的地带并非模糊地带,而且该责任已经有组织规章制度界定时,相对容易界定责任的归属:谁是主要责任,协作网络上的其它参与方则是次要责任。但是,主要责任方往往还是会进行扯皮与内耗,试图进行责任转移,撇清自己的责任。如果被其得逞,会把责任转移到模糊地带,或者转移到协作网络的另外一方身上。
第三模式与上面的第二模式相对比,箭头只是从一方发出,而第二模式是从多方发出。因为责任发生在模糊地带,是多方责任,而且都是主要责任,多方都想转移。而第三模式中,责任发生在单方(上图中员工A的责任),并非在模糊地带。所以只是员工A试图当方面的进行转移。但如果上层火眼金睛,其它员工也明白责任归属关系,这种转移想要成功则相当困难。但如果上层糊涂(或者装糊涂),这种转移成功在组织中也是常见的。
4.第四种模式是责任集中模式,当问题的责任归属已经明确,而且上面三种模式都无法转移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采取这种集中模式,也是我们常说的“背黑锅”模式。如下图中,员工A是一个部门领导,手下有一些员工跟随他一起工作,图中标志出两位员工A1,员工A2,我们知道领导的职责与员工的职责是重叠的,一般领导下的某一个员工的职责是领导的所有职责的一部分。当责任发生时,领导A很容易的把责任进行集中,集中到其手下的员工身上,并成功找到人背黑锅。比如,我们常见的一个市的领导圈子发生贪污事件,后副市长出来进行责任集中,背了黑锅。类似的事件在组织中也不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