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书《吴子·图国》在对军队的治理和控制中强调:“凡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吴子认为,治军以及对军队的控制,必须用正确的伦理道德和礼法指导人们的思想与行动,显然治理军队的一个重要功能是对军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其目的是通过灌输军队作战的规章制度和作战思想等理念,让士卒自觉服从命令,舍生取义,勇敢作战。正因为法制对军队有如此大的控制作用,古代兵家几千年来一直把以法制治军作为一种重要方式。
《周易·师》中说道:“师出以律,失律凶也”,是说军队的行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否则会打败仗。由于军事法规明确规定了兵员征集、军队编制、官兵职责、奖惩政策、军令法纪等内容,为一切军事行动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法律依据,在治军中具有稳定性、规范性等重要意义,因此,历代兵家都很重视以法治军的问题。
以法治军首先要靠立法,没有立法会无法可依。《司马法·定爵》中强调:“立法,一曰受,二曰法,三曰立,四曰疾……”,《司马法》是古队早系统研究军事立法问题的,它在治军问题上既主张以仁为本,同时又很重视军事法的作用。
由此可见,制度的制定在一个组织中的规范作用、控制作用和创造力是很大的,《尉缭子·制谈》中谈到:“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 尉缭子这里所说的“制”含义很广,既指军队的体制编制,又指军队的赏罚军纪,还可以指与军事相关的方针政策。“制必先定”是以法治军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实现治军原则的基本前提。
制度对一个项目团队的控制意义是如此的强大和重要。许多项目的失败往往是一个小小问题的控制疏忽所致。因此,要让每一个项目得以顺利开展并发挥出大的战斗力,必须先从每个项目的控制做起们,做到既严谨、科学控制,又可以凝聚好团队,大效能发挥每个成员的潜能,使项目在计划的控制下有序、顺利进行。
军队作战必须有军纪,项目运作必须有制度。项目管理中所确立的制度是对团队成员的控制,制度是静的,而项目经理的控制手段和方法则是活的,在实际操作中,控制远远比制度重要,所以,项目管理控制方式的创新,直接影响到对项目人员积极性和潜能的发挥,影响到项目时间进度的如期进行与否,更重要的是影响到对风险的掌握度,一般来说控制好风险也把握住了成功。所以说,好的控制是项目成功的前提条件,是项目成功之母,因此我们必须对项目管理中的控制方式进行科学化和创新,以保证企业资源的低投入和高产出。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为了保障项目在预期的目标(进度、质量/范围、成本)范围内完成,必须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尽量避免项目需求变更和人员变更。如果出现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项目变更,必须及时调整项目目标、项目计划,并通知对方,由对方签字确认。
项目控制的主要任务是项目进度控制,按不同管理层次对进度控制的要求可以分为三类:项目进度总控制、项目主进度控制、项目详细进度控制。总进度由项目经理负责,主进度由各项目部门负责,详细进度由各作业单位负责。在项目出现进度变更时,要及时提交变更报告,包括变更对进度安排的影响和要求。
作为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计划的关键路线图,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关注关键路线的执行情况。针对项目变更通常采用补救、更新计划等处理方式。
总结:经之以五事
故经之以五事,校之以计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将,五曰法。
——《孙子兵法·始计》
这可谓项目组织管理中的高境界,也是对本文的好总结之言。孙子认为:决定项目(战争)成败的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即道、天、地、将、法,所谓“道”,是政治体制和指导思想问题,它是决定战争胜负的首要条件:“天”指气候条件,也可解为不可控的意外条件,因而强调危机意识和危机管理:“地”指本企业所处的地理环境和项目进行的环境状况,是项目计划所必须考虑的条件:“将”是项目经理,强调要多谋善断,赏罚有信,爱护项目成员,勇敢顽强,明法审令等五种品质,这是关系项目成败的重要因素:“法”所强调的是法纪、编制、管理制度等问题。
孙子所说的“五事”包含了项目准备阶段的各种因素,只要搞清了企业本身的有关五个方面的情况,大体上可以预知项目的成败了,所以,在项目管理操作上,应具备高超的兵家战略思想,立足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挖掘和新优势的可持续再造,逐步创新,促进企业高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