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三 关于将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提升为战略的建议

  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是培养一批国际,被各国广泛使用、普遍接受,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互联网知名企业与品牌。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承载了经济、商业、文化、社会等多种元素与使命,是一个、一个民族国际竞争软实力的象征。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当前,互联网的竞争与合作已成为当今世界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国际竞争中处于科技发展前沿的竞争,唯有自身做大做强才可能拥有世界舞台的话语权。因此,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与品牌,将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提升为战略已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一、互联网产业竞争是国际竞争的重要表现,政府应因势利导重点扶持一批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网络事关一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牵涉面广,既事关一国主权、安全,又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还事关一国的国际竞争力和国际战略地位。

  互联网竞争是未来国际竞争中处于科技发展前沿的竞争。2011年,美国政府和美国国防部先后发布的《网络空间战略》,一再强调互联网在安全层面日益深化,欧盟方面也有类似的举措。2012年3月,美国政府又公布了《“大数据”研发倡议》,这是继1993年美国宣布“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后的又一次重大科技部署,大力推动对数据的高效开发利用,增强其掠夺和先期开发别国数据资源的能力。

  产业革命决定经济发展的未来,历史上,每一次工业革命都为后发成功实现“赶超”打开“机会窗口”,但中国并未抓住前两次工业革命的机遇。当前,在新一轮技术革新趋势下,中国不能再次“旁落”,应大力发展互联网产业,培养、扶持一批跨国互联网拳头企业和拳头产品,以此加强国际竞争力和国际战略地位。

  二、加快我国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有利于调整我国服务贸易结构,缩小服务贸易逆差。据商务部数据,目前,服务业占世界经济的比重接近70%,主要发达经济体服务业比重占到80%左右。在信息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简称ICT)的持续创新推动下,新兴服务业如互联网企业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一方面,与ICT紧密关联的服务业,如金融、电信、软件服务等,贸易比重不断上升;另一方面,由互联网企业自身主导的服务贸易量也在逐年增高,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以劳动密集型为基础转向以知识、智力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但是,不容乐观的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严重,去年前三季度服务贸易逆差突破700亿美元,而且呈逐年增加趋势。自1994年《服务贸易总协定》在多哈回合的达成,纵观中国服务贸易发展十多年的历史,服务业走出去几乎没有拳头企业和拳头产品。相反,美国服务贸易长期顺差。早在2002年,美国信息服务业年产值已高达7000亿美元,成为该国第一大出口产业,其中网络文化产品的出口额占到其出口总额的13%以上。

  值得庆幸的是,微信的应运而生以及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中国移动互联网第一款真正走向世界的产品,为打破美国等西方对互联网的垄断提供了重大机遇。微信诞生仅两年,用户规模达到了3亿,为超过140个和地区的用户提供了16种语言版本。目前,微信在东南亚、中东等市场占有率位居第一,在欧美等发达和地区也增长强劲。随着微信日益广泛的全球化应用,将进一步带动中国服务贸易的跨越式发展,缩小服务贸易逆差,优化服务贸易结构调整。

  三、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有利于提升形象,全球化网络平台是文化输出的佳途径。在互联网时代,文化输出的佳途径便是全球化网络平台。在全球传播背景下,互联网上进行的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流动是不对等的,通常由发达向发展中流动,从根本上来看是西方利用网络向我输出价值观,对我进行文化渗透、遏制发展。因此,对意识形态进行疏导并输出中华文化,提升形象,互联网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责无旁贷。

  互联网不是冰冷冷的产品,其具有文化属性。网络游戏、网络媒体、网络视频、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等一系列的互联网产品,是基于文化层面的数字产品,本身也是文化载体。依托互联网企业的“走出去”,中国的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娱乐这一快速发展的新文化形态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传播,有助于与美国全球化平台抗衡,争夺国际市场。

  长期以来,中国给人以“制造业大国”的印象,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也遭遇品牌认知度、美誉度双低的问题。中国的互联网以新媒体、新通信模式如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平台抢占着世界文化传播的舞台,成为增强中华文化软实力、提升形象的重要阵地。微博的功能和创新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其原版Twitter(推特),成为当下网络新媒体活跃的平台。微信提高了社会沟通效率,是第一款真正实现全球沟通的中国产品,其全新的用户信息推送方式成为新的媒体传播渠道。

  已经迈向国际化的微信等互联网平台有望打破美国对互联网的垄断,打造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为拓展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渠道提供了机遇,部分驻外使领馆也在使用,广受好评。微信的全球化使用有助于我国的文化输出,推进国际民间交流,加快中国“走出去”战略。

  四、将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提升为战略,培养、扶持一批互联网拳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我们建议:

  (一)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和安全标准的制定。除中国外,互联网各领域基本被美国企业垄断,美国互联网企业同时掌握着包括欧洲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地区互联网主导权。中国对互联网安全标准制定的参与深度不够,应扶持以企业为主力,进一步参与到与互联网有关的国际规则和安全标准的制定中,争取话语权。

  (二)加强对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扶持。在财税、投融资、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市场环境培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境改革等方面对互联网企业给予扶持。在设立专项资金、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基础设施、高端人才储备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同时,政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加强互联网与传统文化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企业和传统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各自优势,鼓励双向进入和资源整合。此外,互联网业态有其特殊性,政府在强化金融支持的同时,可以考虑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推进中,以互联网企业作为试点,尝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和结算货币,增强海外客户对中国产品的依赖性。

  (三)扶持互联网新产品的应用推广,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在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符合产业发展的移动互联网新产品的发展壮大,扶持微信、微博等新生事物的发展,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能力,有利于互联网企业国际化进程。华为、中兴“走出去”十多年高速发展,得到了在税收、资金、出口信贷等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大力支持,使华为、中兴积极创新,抓住了宝贵的赶超机遇,经过十数年的拼搏发展,跻身世界电信制造商前列,树立了“中国制造”的新标杆。

  (四)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为互联网企业“走出去”提供政策指导和信息渠道。政府积极开展多方位外交、与海外各种主体进行积极对话沟通的同时,可以为互联网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指导意见和广泛的信息渠道。如通过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网、建立对外投资数据库等方式加强对企业海外投资的信息服务。建议驻外使领馆加强对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指导职能,在有条件的如美国、欧盟、金砖五国中俄罗斯、南非、印度、巴西等设立互联网工作专员,一方面更有利于我对外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的服务于中国互联网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