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挥政府制度保障作用,营造创新环境。创新型的建设需要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政府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参与者,除了在公共技术研发投入中发挥引导作用外,其大的职能在于提供制度保障,营造创新环境。政府应该在法制规范、政策制定、舆论营造中发挥服务型作用,具体建议如下:

  (一)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对创新行为进行鼓励和保护。净化市场,让更多的企业尊重知识产权,诚实守信,努力营造有序竞争的良好氛围,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应当被当成一项重点工作予以关注和推荐。

  (二)设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科技战略投资公司,丰富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设想中的科技战略投资公司,核心任务有两项:一是利用全球经济波动,发现并以较低成本收购由于资金匮乏而难以为继、但具备较强基础研究成果(如基础专利、基础技术)的国外高科技企业;二是代表政府统一购买国外重要专利授权,以免费或极低价格提供给中国高科技企业使用,促进其发展。科技战略投资公司应以不盈利为目标,但在条件适当的时候,也可能因为掌握核心的战略资产而产生极大收益,因此组建这样的科技战略投资公司对于政府来说,既有极大的社会效益,也有产生极大经济效益的可能。

  (三)在创新环境上,政府要完善创新活动硬件和软件环境。一是打击犯罪团伙,净化企业经营环境。目前我国存在一些有组织、有预谋,专门针对金融或上市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的团伙,但由于作案手法隐蔽等诸多原因,这些团伙一直逍遥法外,严重损害了众多企业的利益,并扰乱了经济秩序。这些团伙主要作案手法或特征有:以注册众多空壳公司作为其合法掩护,有预谋、有组织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网罗与编织关系网,寻找保护伞;专门针对证券、银行等金融行业或上市公司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滥用媒体、网络敲诈;寻找代理人,犯罪分子只当幕后主使等等。对此,建议针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扰乱企业经营秩序、无头投诉浪费司法及行政资源的行为,相关部门应认清事实真相,对上述行为严厉禁止,并加快完善法规条例,严惩这类犯罪分子,尽大努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各个政府部门应加强沟通、积极配合,避免因办案而干扰了企业的经营秩序;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法,只要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查处,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将会有更多的受害人或受害单位检举揭发该类团伙的犯罪事实,这有利于查清全部事实和办案。二是创新法院诉讼财产保全制度,解决小微企业保全担保难、执行难的问题。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司法执行效率的有效途径。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目前各级法院接受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主要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房地产,而对信用担保范围于商业银行保函。事实上,广大小微企业由于积累少,固定资产匮乏,能够担保的资产非常有限,向银行申请贷款尚属不易,申请保全更是难上加难。对此,建议法院接受由经营规模大、管理规范、信誉卓著的担保机构直接开立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函。三是提升税务服务水平。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实行营改增税赋改革,从大局上为实现减轻企业税赋重、避免重复征税、更科学高效地征税、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然而,在操作过程中,却存在考虑不周详、不科学的问题。为此,建议及时修正征税及提供税务服务中的一些不合适的做法,并进一步减免企业的税费负担,提高企业走出去的竞争力。

  提案二 关于实施互联网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成绩显著。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统计,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在GDP中的比重达5.5%,位居全球第三,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互联网深度渗透进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 64亿,居世界第一位,互联网普及率为42.1%,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在产业层面,我国涌现了一批初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部分企业在全球互联网企业市值排名前列。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互联网日益成为国际重要竞争资源的,我国的互联网发展与发达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和互联网应用的深度普及层面还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一、互联网在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目前互联网已经深入渗透到全球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的基本要素,推动着各国经济体系、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持续变革。在此背景下,网络发展战略已成为世界各国现代化战略和全球化战略的核心内容。以2011年美国发布网络空间国际战略为标志,国际社会对网络空间规则体系主导权的争夺已经日趋激烈,这要求我国必须从战略层面更加重视对互联网的规划和建设。

  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扶持和鼓励互联网的发展,例如《信息化发展战略》、《互联网行业发展规划》等,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这些政策缺失对互联网战略地位的关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不足,而且从近年来的战略投资角度看,与交通、电力、能源方面的投入相比,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明显不足,这严重制约了下一代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并对拉动我国基础电子工业和消费类电子产品工业的发展有非常不利的影响。

  二、互联网基础网络设施仍存在明显不足。我国已经建成了超大规模的互联网基础设施,网络通达所有城市和乡镇,这是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成,极大地促进了互联网的普及和应用。但是与发达相比,我国的网络基础设施仍存在较大不足。目前,我国互联网网速平均速率仅1.774M,排名全球第71位,可以说仍处于“低速宽带”阶段,与世界发达相比,我国的互联网建设仍需进行跨越式提升。以美国为例,克林顿政府在1993年便将“信息高速公路”建设作为其施政纲领,投资4000亿美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2010年美国FCC制定了《宽带计划》,向国会申请250亿美元建设高速互联网络和无线宽带网络,目标是在2020年美国一亿家庭中普及100Mb/s的高速宽带。由此可见,美国宽带发展战略的特点从不满足于地位,而是积极推动以保持战略优势。韩国自2002年4月推出电子韩国战略后,其关注的重点也是如何加紧建设IT基础设施,目前韩国的家庭宽带普及率已达到95%,平均速度为20.4Mb/s,居全球宽带性能综合排名首位。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度投入有力地保障了美国和韩国互联网战略的稳步实施。

  从互联网的未来发展来看,各国在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三网融合等技术业务变革中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类似,发展起步的差距不大。但是,互联网基础设施是上述技术发展的基础,只有实现高速宽带和无线网络,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才可以得到迅猛发展。可以预见,未来间互联网竞争的核心仍将是互联网基础设施。

  三、互联网的应用深度和广度和发达有较大差距,信息消费有很大发展空间。根据美国、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成功实施互联网战略的经验,其在大量投资建设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同时,也非常注重互联网为国民生活所带来的革命性进步。例如日本和韩国在2004年分别提出的u-Japan和u-Korea项目,旨在使所有人可以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享受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新加坡在2006年颁布“智慧国2015”计划,其目标是:资讯通信业实现的增长至原来的两倍,达260亿新元;资讯通信业出口额增长至原来的3倍,达600亿新元;至少90%的家庭使用宽带;电脑在拥有学龄儿童的家庭中的渗透率达。目前我国互联网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与发达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及广大的农村地区,互联网所具有的大幅提升社会生活质量的巨大效能还未得到完全体现。

  另外,从经济层面看,需大力培育“信息消费”。“信息消费"对拉动内需有重要作用,研究表明,信息消费每增加100亿元,能带动国民经济增长300多亿元。因此近年来各国重点培育“信息消费”作为新兴消费热点。而据世界银行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我国人均信息和通讯技术支出远远低于发达,美国、日本的人均信息消费支出分别为3400美元和2400美元,我国仅为190美元。信息消费还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基于上述分析,对于互联网的未来发展,谨提出建议如下:

  一、应制定和实施互联网战略,设立职责明确的互联网发展统一管理机构,从战略高度对互联网的发展进行全盘统筹和有机协调。从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的经验来看,其互联网经济的发达都是借助于政府主导的互联网战略的实施,而且政府在不同周期会有侧重的调整战略内容。例如美国的网络战略分为:作为资源空间和基础设施战略的网络发展战略、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网络发展战略以及网络安全战略。日本的网络发展战略分为:以基础设施为核心的e-Japan战略和以应用及深化为重心的u-Japan战略,以及迈向更高目标的i-Japan战略。韩国的网络发展战略与日本具有很大相似性,都分为E-U两阶段,分别侧重基础设施和全面应用。

  互联网战略的实施需要更加科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当前我国的互联网管理体制存在多头管理、缺乏统筹规划的问题,而在美国、韩国、日本等国的互联网战略实施中,统一的互联网管理机构是推动战略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例如美国的FCC、韩国的KCC和日本的总务省等,因此我国有必要设立统一的互联网管理机构。

  二、加快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础电信业务的补贴力度,使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捷和低成本的使用各类互联网服务。当前限制我国互联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是其承载能力、稳定性和安全性等,“宽带不宽”、“费用较高”等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亟待解决。同时,广大的农村地区宽带接入情况较差,互联网的普及率较低,制约了信息消费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从技术发展来看,下一代互联网的发展需要提供更高的传输速率,端到端的传输速率达到100Mb/s才能满足其服务质量需求。因此强烈建议高度重视并着力加快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将宽带网络建设提升到与公路、铁路、机场和电网建设等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大投入力度,加速提升我国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由于互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巨大,特别是在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回报周期较长,对企业吸引力不大,迫切需要政府加大对电信运营企业的补贴,用于加快光纤铺设和骨干网建设,实现大部分地区的宽带接入和骨干网扩容。

  三、深化互联网应用,加快电子政务、网络经济、网络社会服务等领域的战略实施,加速信息社会建设。一是在电子政务领域,可以充分利用现有成熟的互联网产品和服务,例如垂直搜索、移动门户、客户关系管理、社交网络等,使政府更加深入的了解和满足人们群众的需求,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应着力加强移动电子政务的发展,例如微信、微博等,利用手机等移动智能终端的便携性和即时性,使人民群众可以更加便捷的接收相关服务信息。此外,应充分开发利用政务信息资源,对海量的高质量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将产生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二是在互联网经济方面,需着力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根据相关统计数据,2012年我国的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达8.1万亿元,网购用户达2.2亿,这些数据显示我国消费者还有巨大的消费潜力可以挖掘,电子商务在拉动内需方面将发挥巨大作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需要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加大对互联网黑色产业链的打击,保障网络安全;需要进一步完善电子支付的制度环境和基础设施,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便捷;需要加大物流配送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核心瓶颈问题。同时,在产业政策方面,需进一步优化财税和投融资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互联网领域;在市场环境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规范行业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三是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需加大统筹规划,加大专项投入,借鉴发达在社会服务网络化方面的经验,推动互联网在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业和社会保障、社区信息化等方面的深入应用,使人民群众能够更加便捷的享受到互联网所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