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在售多种伤人器械被指违法
作者:网络转载 发布时间:[ 2012/12/10 9:35:24 ] 推荐标签:
>>买家反馈
一个月500余人购买
从2012年11月12日到12月8日,这款“多功能个人防护多用型手电筒”的三种型号有564位买家购买。在85条用户评价里,14位买家表示,试用了一下“电力十足”、“威力很大”。有一位买家表示,在自己身上试验了一下,感觉是“爽”。
>>记者试验
开关按下噼啪作响
昨日,记者亲身操作了这款电警棍。在打开底部的安全开关后,按下电流的开关,可以清晰地看见电警棍的头部出现了刺啦带闪的电流。此时,把一张A4纸靠近电流,瞬间被点燃了。
钢弩
“隐身”售卖高强钢弩
记者在淘宝网搜索栏内输入了关键词“弩”。在显示的近3000条结果中,除了个别的1比6尺寸的弓弩模型外,绝大多数都是塑料制成的、弹射橡皮弓箭的儿童玩具,价格在20元左右,完全找不到所谓“钢弩”的影子。“真弩不会那么便宜。”按照知情人的提示,记者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序后,一些写有“钢制军弩”等字样的商品跃然网页之上。
在该商品图片上,一把长约半米的弓弩被放在地上,七八支麻雀尸体被陈列在弓弩一旁。在图片上方,“正规军工厂出品”、“真货”、“可打野猪”等字样写在其中。在店铺中的商品介绍栏中,陈列着不少店方实拍。在照片中,身着迷彩服、头戴墨镜和口罩的店方手持弓弩对各种动物进行射击。
当记者在淘宝中向卖家提出购买弓弩时,卖家并未回答任何有关弓弩和价格的字眼,而是马上发给记者一个网站相册的链接和一个QQ号码,并告诉记者在相册中选择想要的款式并登录QQ,进行交谈。“看好哪款QQ说,不在旺旺里交谈。”这是店主在店铺中的留言。
在选择了一款价格低的弓弩并告知卖家后,对方又发过来一个链接,表示“在这个链接上拍下即可”。在打开的链接中记者看到,该网页上售卖的内容与弓弩毫无关系,是一套家用健身器材。“你买的这东西是什么咱们心里都有数,我知道你要的是什么,你付款后我会把真东西发给你。”店主告诉记者。在确认完买家付款后,店主还在QQ上发来留言特别嘱咐:“千万别在淘宝里留言,要不出了事我可不负责。”
>>买家反馈
射程可达100多米
由于交易中拍下的是另一件毫不相关的商品,记者注意到,在直接销售弓弩的网店中并未存在销售记录。而在卖家发送的“替身”网页中,在买家评论中不乏相关信息。“很给力,射击时手被震得生疼。”“能打100多米,火力强大,玩儿的时候要小心走火。”
>>记者试验
击穿目标射中门
按照说明书的指引,记者将整个弓弩安装完毕。在安装过程中,不断渗出的枪油显示出卖家对物品保养良好。在购买的附带物品中,包括弓箭和钢珠两部分,弓箭十分尖锐,稍不注意会划破手指。
为了减小射击作用力,记者特意在距离纸箱约半米处进行近距离射击,结果却出乎意料。在一声脆响后,弓箭直接射穿塞满硬质纸板和塑料泡沫板的厚纸箱,并将距离其1米处的树脂材质的阳台门射穿。
射钉枪
扣动扳机可直接发射
相比一些众所周知的违禁物品,作为建筑工具的射钉枪也被不少淘宝店家进行了较为“另类”的描述。在一家专卖射钉枪的淘宝网店中,店方选用一张上世纪90年代香港枪战片的海报作为其宣传图片。图片中,几名身穿迷彩服、体形魁梧的男性手持武器,在枪林弹雨中穿梭。为了规避风险,店方巧妙地用产品名称将其手中的武器遮住,取而代之的是“枪王”、“强威力”等字样。
在商品描述中,店家着力对其大威力、快速退壳和连发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对其射钉枪部分改装部件进行售卖。在网页内,店方虽表示其严禁用于非五金的其他用途,但对于改装部件,店方表示“为工程需求而对射钉器进行的钉管和威力等适配,不属于非法改装范畴”。记者了解到,在改装部件的配合下,原本只有在压实地面后才能发射的射钉可以转变为扣动扳机直接发射。由于射钉枪需要在空包弹(只有弹壳的子弹)配合下方能发射,而在网店中并未有销售空包弹,记者联系店方进行咨询。“要弹的话加20块钱,我直接改价行。”店方说。
>>买家反馈
买下后大多当枪玩
在买家反馈中,记者注意到,除了部分买家对其射钉效果进行描述外,还有不少人用“玩枪”、“改枪”等字眼和口吻进行描述。“一下把玻璃打碎了,太猛了。”有网友给出这样的评论。记者注意到,更有买家写出了自己建立的改装群,分享其改装心得。
>>记者试验
后坐力大手发麻
由于尚未取得相关的射钉枪操作许可,记者并未对射钉枪进行装钉射击,而是安装了空包弹,进行无钉试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记者了解到,“射钉弹”属于非军用子弹,内含火药,杀伤力大,极易被改装为枪用子弹,属于危险的工具限制使用,其使用中有强大的后坐力。虽然戴有手套,并做好心理准备,但击发时产生的巨大声响和震动还是让本不牢固的墙皮脱落不少,持枪射击的手也阵阵发麻。
律师解读
在淘宝规则中,第五章“通用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第三节中规定,销售飞针等物品是属于严重违规行为。那么,对于出售这些物品以及购买这些物品的买卖双方,究竟其行为如何判定?购买目的只是为了防身是否允许?对此,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的熊烈锁律师进行了解读。
明令禁止售卖
京华时报:淘宝卖家出售这些东西是否违法?
雄志律师事务所熊烈锁律师: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违禁品网上非法交易活动整治工作的通知》规定,飞针、电棍、甩棍、防狼喷雾、射钉枪、军用匕首等物品属于给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较大隐患的管制器具,该类违禁物品的销售是需要取得特殊批准的,为了堵塞危及公共安全的漏洞,明令禁止在网上贩卖该类违禁管制器具。
即使防身也不能买
京华时报:不少买家都表示,购买这些物品只是用于防身,这是许可的吗?
熊烈锁:由于该类违禁管制器具具有较大的杀伤力,给社会的治安和公共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对该类物品是不允许随意买卖的。尤其匕首、电棍的购买都需取得公安部门的特别批准。例如购买管制范围内刀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有关持有和使用的规定。军队和警察,由县、团以上单位凭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函件,向指定单位订购。专业狩猎人员和地质、勘探等野外作业人员,由所属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申请《特种刀具购买证》,凭证购买。三棱刮刀,凭单位介绍信向批准经销的商店购买。目前,网上是禁止贩卖该类管制器具的,因此,无论购买者是否有资格购买该类管制器具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产生伤害卖家有责
京华时报:如果买家使用购买的物品从事违法行为,卖家是否有责任?
熊烈锁:卖家出售该类违禁管制器具,首先已经违反行政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卖家对此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其次,如果买家使用购买的管制器具造成他人伤害的,由于其是直接的侵权人,其应当直接承担给受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责任。但是,如果在买家无法或无能力承担赔偿受侵害人损害时,卖家应当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专家说法
买家守法意识须加强
对于网络上屡禁不止的危险品售卖和人数众多的买家现状,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社会学教授王开玉认为,危险品对于和个人都有严重危害,必须严查杜绝。
他说,管制刀具、易爆品等物品已经被法律严格规定,禁止在网上进行销售。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和虚拟性,如果危险商品在网上能够被随意买到,那么其在国内流通势将不可控制,这对社会的稳定极为不利。
他说,网络商城中涉及的监管部门很多,包括公安、工商、质监、医监、网监等部门,这给整个监管系统带来不小的难度。“家家都管容易变成家家都难管。”他认为,建立以“一家机构为主导,其他部门相辅助”的监管机制,将更容易进行协调管理。
对于网络上的危险品买家,他认为,其中绝大多数为涉世未深、好奇心强的未成年人和一些法律意识淡薄的民众。他认为,对于这些买家来说,社会应该加强法律宣传,使之充分认识到,购买这些物品不是“探索”,而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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