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起《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目前快递行业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做出了规范。
  意见稿规定,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或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或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等情形,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抛扔踩踏快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