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测谎可穿戴设备的使用情况
  在我国关于测谎可穿戴设备使用发展过程中曾经经历过一段波折,是关于使用测谎可穿戴设备所“测谎”结果的法庭证据作用问题,过去一直认为“测谎是唯心的”而全盘否定。一直到80年代公安部有关人员到日本考察后才认识到“测谎是有科学根据的”,之后决定在中国开展“测谎”方面的工作。
  1981年,我国首次引进美制MARK-Ⅱ型测谎仪一台,至1985年先后在北京、沈阳、南昌等地办案16宗,准确率在90%左右,显示了“测谎”技术辅助预审工作的明显效果。1991年,公安部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组成的“测谎仪课题组”研制出了“PG-1型心理测试仪”,于同年6月开始进入试用。之后,公安部“测谎”项目列入“八五”重点项目。“九五”期间,又被列入科技攻关项目。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目前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测试中心的心理测试技术相对成熟,在1000多例刑事案件实战中,嫌疑排除率达,认定率也达80%以上。从实际的使用情况来看,测谎仪(测谎可穿戴设备)在部分公安司法部门试用的几年时间内,已经成功地辅助侦破了大批疑难案件。我国使用测谎仪的单位并不多,大概在100家左右,大部分只是局限在一些特殊领域中,如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办案时辅助使用,目前也有纪委开始引入测谎仪设备协助办案。
  面对三类人测谎可穿戴设备会失效
  看过《碟中谍5》的人或许都有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那是佩吉的“撒谎”成功的骗过了测谎可穿戴设备(测谎仪)的测试。这意味着测谎可穿戴设备并不是的,在面对一些特定的人群会出现失效的情况。
  也是说在使用测谎可穿戴设备进行测谎时,只有在被测谎人有说谎的主观意图时才有效,如果受测人从内心深处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说谎行为,或者说是他是以行骗为生,所有的谎言在他内心坚定地认为不是说谎,此时测谎设备也失效了。
  同时在测谎可穿戴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排除一些人为的干扰因素,对环境设置也有比较高的要求,比如灯光、温度、湿度等方面,其中还包括被测对象的饥饿程度。如果太饿,则很可能会因为供血不足而引起监测结果出现失真。
  从目前的监测技术来看,测谎可穿戴设备(测谎仪)对于以下三类人并不奏效:一类是经过特殊训练的人群,比如特工、心理学专家等;第二类是精神病患者及患有皮肤疾病等生理疾病的人群;第三类是惯犯,由于经常在犯罪与被审讯中来回,对于测试从心理上已经麻木。
  测谎开启可穿戴设备新蓝海
  对于当前从事于可穿戴设备产业的创业者们来说,与其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市场中进行“你死我活”的竞争,倒不如选择新的价值蓝海市场进行开拓,而测谎可穿戴设备显然是个非常不错的选择。随着越来越多司法部门的应用,包括由整个产业链不断成熟所带来产品性价比的提升,必然会在这一“特殊”市场中释放出更大的空间。
  另外,随着一些特定服务机构的出现,比如安保公司、高端猎头公司等,以及一些特殊行业的不断规范,比如医药等,加上人们观念的逐步转变,将逐步推进测谎可穿戴在企业领域的应用。可以预见,不久的将来测谎可穿戴设备将会走入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成为人力资源工作者的必备辅助设备。
  而对于测谎可穿戴产业来说大的价值并不是测谎可穿戴产业本身的发展,而是借助于测谎可穿戴技术与智能服装的融合,为我们创造一个诚信的社会体系。正如在《我的个神啊》中P.K所描述的那种世界,不存在谎言,因为当我们所有人都穿着这种带有测谎监测功能的智能服装时,谎言也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