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继承情况下的类作用域
  1)名字的查找发生在编译阶段,也是说不论是对象,指针还是引用,都只能访问它们静态类型的成员。
  2)当派生类中定义了同基类同名的成员时,基类中的成员将会被屏蔽,当然可以使用作用域操作符进行访问。
  3)在派生类中定义的同名函数,算形参不一样,也会被屏蔽。原理同:局部作用域定义的函数不会重载全局作用域中定义的函数。
  4)如果想让派生类使用所有的重载成员,则在派生类里要么不定义,要么全定义。
  7 构造函数与复制控制
  因为派生类中实际上包含了基类的一些成员,所以这将会影响到派生类的构造、复制、移动、赋值和撤销。
  7.1 构造函数与继承
  构造函数与复制控制成员不能继承,每个类都必须有自己的构造函数和复制控制成员。
  但是在C++11中,派生类能够和其直接基类定义的构造函数,但是也于此,仍然不能继承默认、拷贝和移动构造函数。
  派生类继承基类构造函数的方式是提供一条注明了基类名的using声明语句,这样对于基类的每个构造函数,编译器都生成一个与之对应的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class Bulk_qute : public Disc_quote{
  public:
  using Disc_quote::Disc_quote; // 继承Disc_quote的构造函数
  double net_price(size_t) const;
  };
  如果派生类定义的构造函数与基类构造函数具有相同的参数列表,则该构造函数将不会被继承。
  7.2 基类的构造与复制控制函数
  基类的构造与复制函数基本不受影响,的影响是,在确定哪些构造函数时,需要考虑使用对象,可以在构造函数前加protected,让它只能在派生类中使用。
  7.3派生类的构造函数
  1)合成的派生类默认构造函数
  两个步骤:1,调用基类的默认构成函数完成基类成员的初始化;2,用常规变量初始化规则初始化派生类的特有成员。
  2)定义默认构造函数
  可以只给派生类的特有成员赋初值,而函数会隐式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对基类成员进行定义。
  3)向基类构造函数传递实参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列表,不能直接初始化派生得到的成员,只能将基类包含在初始化列表中来间接初始化那些成员。
  Bulk_item(const string& book, double sales_price, size_t qty = 0, double disc_rate = 0) : Item_base(book, sales_price), min_qty(qty), discount(dis_rate){}
  4)只能初始化直接基类
  在有多重继承的性况下,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只能初始化自己的直接基类。
  5)尊重基类接口
  虽然可以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体中直接访问基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从而进行初始化,但是不要这样做,而是使用基类提供的构造函数接口。
  7.3 复制控制和继承
  7.3.1 定义派生类的复制构造函数
  如果派生类显式定义了自己的复制构造函数或赋值操作符,则该定义将完全覆盖默认定义。基类的部分也必须由派生类定义的函数来完成,不能希望有隐式的复制和赋值(这一点与构造函数不同)。
  在派生类复制构造函数中,会显式的调用基类的复制构造函数,因为它的形参是基类类型的引用,所以可以直接将派生类对象作为实参传入。
  如果没有显式调用,那么将会隐式地调用基类的默认构造函数完成基类部分成员的定义,这样终得到的派生类对象很奇怪了。
  7.3.2 派生类赋值操作符
  与复制构造函数类似,必须显式地调用基类的基类的赋值函数。

Derived& Derived::operator=(const Derived &rhs)
{
if (this != &rhs)
{
Base::operator=(rhs);
// then do
}
return *this;
}
  7.3.3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
  派生类析构函数不负责撤销基类对象的成员。编译器总是显式调用派生类对象基类部分的析构函数。每个析构函数只负责清除自己的成员。
  7.3.4 虚析构函数
  Item_base *itemP = new Item_base;
  delete itemP;
  itemP = new Bulk_item;
  delete itemP;
  上面代码中,在delete指向类的指针时,将调用析构函数,可是这里itemP可能指向基类也可能指向派生类,所以这时候应该在运行阶段根据类型去调用不同的析构函数。
  所以基类的析构函数为虚函数:virtual ~Item_base(){}
  7.3.5 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调用虚函数
  运行的是为构造函数或析构函数自身类型定义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