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因各种原因形成的工程项目亏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职责明确的要求,项目部的成本控制应当以项目部能否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别采取措施。对项目部能够控制的费用,应当由项目部进行控制;而对项目部无法控制的成本或 或亏损,则应当由企业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具体的应该做到:
首先,不承揽招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工程。
招标价格低于成本,是指即使按照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和建筑市场人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材料、设备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来的总成本,且不计算间接费和计划利润,也比工程的招标价格高。企业承揽了这样的工程,定额消耗与实际消耗之间的差额数量没有了,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和财务费用没有了,计划利润没有了,而这几项费用通常要占正常的建筑造价的25%左右,项目部要想在这样的中标价格基础上不亏损,无论怎么努力都难以达到。
因此,企业除非有进入某个行业的意图,否则必须坚决避免承揽招标价格低于成本的工程。一旦承揽了这样的工程,企业应按照正常的成本控制方法,明确项目部允许开支的成本目标,而不能把总成本限制在中标价格以内。同时,企业在考核项目部的业绩时,必须以正常的总成本目标为依据。
其次,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和资源配置。
施工的合理安排,劳动组织、技术的进步和资源的科学配置,与工程进度的加快相结合是大的节约,反之是大的浪费,因为企业的经济活动体现在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施工的安排合理与否,劳动组织和技术进步与否,资源的配置科学与否决定着企业的成本水平。
因此,企业必须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做到三个方面的工作:
(1)对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优化,或者重新编制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使施工组织设计更加科学、合理,完全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尽量避免无效的工作量和重复劳动;
(2)要注重帮助项目部采取先进的劳动组织形式,合理配置劳动力、材料、设备和资金等资源,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资源的作用,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劳动消耗;
(3)要指导项目部采取先进的施工技术,并在不降低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改变一些传统且落后的施工方法,使用可替代的工程材料和固定资产,以提高施工效率,加快工程进度。
再次,合理处置非项目部主观原因发生的成本或亏损。
因非项目部主观原因而发生的成本或亏损,比如因设计变更(扣除增加的计价收入后的净成本)、施工组织设计的不合理、气候变化、项目部待工等因素而增加的成本,以及因中标价过低而企业又未予补充内部预算所形成的亏损,必须由企业负责。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分清责任,避免项目部因企业不承担非主观原因而发生的成本或亏损,放弃成本控制的责任,从而引发更加巨大的主观因素亏损。
再其次,适当控制经营规模。
企业应对经营规模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在保证在册员工的工资水平在同行业平均水平之上的前提下,适当控制经营规模,向管理而不是单纯向规模要效益;要在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对所属的项目部进行整合,使每一个项目部都具有较雄厚的管理基础,使所施工的工程项目都能够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举个一个例子:如果一个项目部一年完成6000万元产值可以实现利润总额(包括上交给企业的管理费)600万元, 在完成价格水平相近的工程1亿元产值时仅可以实现利润总额660万元,那么绝不要去完成1亿元产值;因为按照项目部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方式,虽然多完成4000万元产值增加了60万元利润总额,在多完成产值的同时,却使项目部的产值利润率降低(前者为10%,而后者仅为6.6%)和应收账款增加、完成的工程项目增加,从而使坏账的风险、工程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风险、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而这些风险在转化为损失时,则可能终冲抵多增加的利润,甚至减少原有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