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虚成员函数
  继承性的一个常见的障碍是继承的基类含有一个废墟成员数。假如基类中含有某个非虚函数,那么这个函数将不会再派生类被重写,为了避免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考虑把所有基类的成员函数都声明为虚函数,然而,这样的做法却会降低程序的效率。因此,我们更愿意只把哪些派生类需要重定义的函数声明为虚函数即可。
  2,过度保护。
  继承的另一个障碍是对类成员的过度保护。为了使基类具有很好的继承性,基类的设计应该充分了解用户需要继承的类,究竟是什么类型的。为了避免过度保护,我们可以考虑把目标类中所有成员都声明为公共(public)或保护(protected)成员,然后protected成员在将来程序库新发布的版本中,如果不破坏代码兼容性,那么将不可以被改变或者被删除。这是protected类型的不足之处(private 成员没有这个缺点)所以,protected成员有可能破坏用户代码,因此,我们可以只对那些派生类需要存取权的成员为protected。
  3,模块化不足。
  4,friend关键字的使用
  过于依赖friend关键字将会降低类的继承性。
  5,成员变量过多
  6,非虚派生。。
  7,方案继承的成员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