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用例数量参照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01
1.测试用例的数量不少于需求点数量
2.核心功能点用例数量必须大于非核心功能点用例数量
3.根据等价类、边界值的数量参照
有效用例的数量>=最大有效等价类(含有效边界值)数量
无效用例的数量>=所有无效等价类数量之和
用例数量>=最大有效等价类(含有效边界值)数量+所有无效等价类数量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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